学生工作

关于开展经济管理学院2021届省级优秀毕业生评选答辩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日期:2021年03月08日  点击数:


经济管理学院2021届各位同学:

按照《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认定办法》(川教函〔2020622号)的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及学院的评选工作安排,经过学生本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学生工作组审核等程序,学院将于2021年39日开展经济管理学院2021省级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1、答辩时间:2021年39(周 14:30

2、答辩地点:九里校区0607

3、答辩顺序:“省级优秀毕业生”按学号从小到大依次答辩

4、答辩要求:答辩时长3分钟,参加答辩的同学自备答辩材料(可使用PPT答辩,请在3912时之前将答辩PPT发送到邮箱455579441@qq.com,发送时请将PPT命名为“学号+姓名+省级优秀毕业生”),一旦发送PPT到邮箱后不能再更改,过时未发送PPT的后果自负,不接受补交PPT、现场不接受拷贝PPT

 

经济管理学院学生工作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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