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

【评奖】经济管理学院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日期:2020年09月25日  点击数:


经济管理学院全体本科生: 依据《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工作指南》(见附件1),结合《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奖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见附件2、附件3现启动我院2019-2020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

本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在线上进行,评审结果以线上审批结果为准。

  1. 学生申请阶段(925930

学生登录扬华素质网后台学生资助”“奖助学金评选版块,按照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选要求,如实、认真地填写申请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申请提交。同时为了便于学生奖励评审小组评审,请同学同时完善“bat365入口2019-2020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学生具体信息”(附件4)或“bat365入口2019-2020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学生具体信息表”(附件5)里面的个人信息,发给班级学习委员,学习委员汇总后统一发给各年级辅导员,最终由各年级辅导员汇总。由于学生未及时发送申请奖项“学生具体信息表”影响到奖项评审的责任由学生本人承担。

国家奖学金填写规范详见附件附件6,请务必仔细阅读规范,按照规范要求填写。

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学业成绩排名与综合成绩排名原则上都必须位于前10%;如果学生的学业成绩排名没有进入前10%,但在前30%以内,该生只有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的情况下,才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详见附件2

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必须是学校2019-2020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生学业成绩排名原则上都必须位于前30%

、学院评审阶段(10115日)

学院严格按照学生申请、学生工作组审核、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评审的程序开展学院评审工作,并将评审结果在本学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学生工作部

注意事项:

1.本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在线上进行,评审结果以线上审批结果为准。《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打印的纸质版暂不提交,等待通知。

2.转专业学生评选在原专业进行。

3.学术论文发表只认可国内核心期刊及以上,需为第一作者,其中核心期刊的认定参考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目录,具体详见教务处2021届免试研究生推荐要求。

4.《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要求详见附件6表格中学习成绩为学委计算并公示无异议的必修课(含限选)的学业成绩,成绩及排名可在班级学委处查询。2019级排名按照大类进行(如:XX/XXX,分子为排名,分母为大类专业人数),2017级、2018级成绩排名按照专业来排(XX/XX)。我院暂未实行综合考评,故在“是否实行综合考评排名”一栏填“否”“综合考评排名”一栏不填

5.原则上,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专项奖助学金、综合奖学金不可兼得。同一批次奖助学金不能同时申请。

6.学生严格按照《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奖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见附件2)中的基本条件和禁止条件以及《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试行)》(见附件3)的申请条件进行申请。在参评学年或评奖周期内内学院或学校查处违章电器进行通报或纪律处分的不得参评。  

 

 

 

工作联系人:陈建奇 87603484 0J0620

 

经济管理学院学生工作组

2020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