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

【评奖】经济管理学院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日期:2022年09月21日  点击数:

经济管理学院全体本科生:

依据《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奖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见附件1、附件2),现启动我院2021-2022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

本次评选工作在线上进行,评审结果以线上审批结果为准。

一、学生申请阶段(9月21-9月23日)

学生登录扬华素质网个人后台“学生资助”“奖助学金评选”版块,按照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要求,如实、认真填写申请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申请提交。

国家奖学金申请填写规范详见附件3,请务必仔细阅读规范,按照规范要求填写。表格中成绩排名为学生智育评价成绩排名、综合考评成绩排名为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排名;所有涉及到的排名、人数均以扬华系统为准,请同学认真查看。

没有按照规范填写影响到奖项评审的责任由学生本人承担。

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智育评价成绩排名与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排名原则上都必须位于10%;如果学生的智育评价成绩排名与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排名中的任何一项没有进入前10%,但均在前30%以内,该生只有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的情况下,才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具体要求见附件2)。

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必须通过学校2021-2022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学生的智育评价成绩排名与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排名原则上都必须位于30%

二、学院评审阶段(9月24日-10月8日)

学院将严格按照学生申请、学生工作组审核、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评审的程序开展学院评审工作,并将评审结果在本学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学生工作部。


注意事项:

1.本次评选工作在线上进行,评审结果以线上审批结果为准

2. 2021-2022学年本科生奖助学金评选工作,暂不执行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体育、美育、劳动教育评价达标性要求

3.二年级及以上年级全日制本科生方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原则上从入学第六年开始不再具备国家奖学金申请资格

4.国家奖学金申请填写规范详见附件3,请务必仔细阅读规范,按照规范要求填写

5.转专业学生评选在原专业进行转专业到其他学院的同学请加QQ群762418810。系统审批由新学院负责,故申请同学需向新学院提交并向新老学院辅导员老师做好沟通。

6.原则上,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专项奖助学金、综合奖学金不可兼得;同一批次奖助学金不能同时申请。

7.扬华素质网系统操作参考《扬华素质网奖助学金评选版块操作流程》(见附件4)。


作联系人:陈建奇028-87603484   莫代玉028-87602887  九里校区0教J0620办公室


经济管理学院学生工作组

20229月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