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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优】经济管理学院关于2021-2022学年“竢实扬华奖章”专项评选的通知

来源:   作者:  日期:2022年10月03日  点击数:

一、评选对象

经济管理学院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二、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树立爱国主义思想,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热爱母校,积极践行“竢实扬华,自强不息”的交大精神和“精勤求学,敦笃励志,果毅力行,忠恕任事”的交大校训;

3.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具有良好的行为习惯;

4.刻苦学习,恪守学术道德,勇于探索,积极实践;

5.积极参加各类社会工作和文体活动,身心健康。

(二)评选具体条件:

1.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在同学中能起到很好的模范带头作用,得到公认和好评;

2.原则上应具备“三好学生标兵”条件;

3.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对国家、社会、学校做出特殊贡献,为学校赢得荣誉或积极的社会影响;

(2)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做出突出贡献;

(3)学习成绩优异,在学术上有较深入研究,并取得显著成绩;

(4)在文体活动或社会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

(三)在参评学年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请各类个人荣誉:

1.在参评学年或评优工作周期内,受到纪律处分者;

2.因休学、转学等原因,在校时间不满30周者(不含参加校际交流项目的学生);

3.参评学年所获课程学分总数低于30学分者(不含参加校际交流项目的学生);

4.恶意拖欠学费者。

三、评选流程

(一)学生申请(10月3日—10月8日)

学生登录本人学生工作管理信息系统“评优管理”—“学生评优管理”模块,按照评选条件和要求,如实、认真地填写网上申请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申请提交(提交后请再次登录个人后台进行复核,确保申请提交成功)。

请符合条件并有意愿申请的同学,准备好评选展示材料电子版与纸质版(见附件1),同时提交所有支撑材料(如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和排名、科创情况、工作情况、奖励情况等复印件)纸质版,同封面左上角装订(封面见附件2),于10月8日下午17点前将附件1电子版与纸质版以及所有支撑材料纸质版提交至班级班长处。

(支撑材料中的论文只认可被中文核心期刊和SSCI、SCI、EI、CSSCI正刊收录的论文,且已见刊。)

(二)班级民主评议(10月9日—10月11日)

班级民主评议小组评议推荐人选,民主评议后,班长和评议小组组长应在《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个人荣誉审批表》中“班级(学生组织)民主评议意见”栏签字确认。同时以班级为单位将班级推荐人选的附件1电子版与纸质版以及所有支撑材料纸质版提交至本年级辅导员处。

(三)学院学生工作组审核(10月12日—10月14日)

学院学生工作组审核班级推荐学生材料,对照评选条件,逐一审查学生是否达到评选条件、支撑材料是否真实、在校期间是否有违纪行为、材料填写是否规范等,报学院评审小组。

(四)学院评审小组评审(10月15日—10月19日)

学院评审小组召开评审会议,确定拟推荐人选名单(我院本次推荐名额为2名)。申请竢实扬华奖章学生需参加答辩,答辩事宜另行通知,请提前做好准备。评审后在全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学生工作部。竢实扬华奖章候选人,应将其主要申请材料(如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和排名、科创情况、工作情况、奖励情况等)一并公示。

(五)学校评审

党委学生工作部对各学院上报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报学校学生奖励评审委员会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校长办公会审定获奖人选名单。


经济管理学院学生工作组

2022年10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