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管学院本科生: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我院工作实际,现启动我院2022-2023学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日程及工作安排
1.学生申请阶段时间及工作安排(10月14日-10月18日)
学院开启“2022-2023学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评选”网上申请批次,通过2022-202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本科生按照《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奖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见附件1、附件2)要求,登录扬华素质网个人后台“学生资助”“奖助学金评选”版块进行申请。
2.学院评审阶段时间及工作安排(10月19日-10月31日)
各年级审核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根据各年级分配名额确定本年级推荐人选,于10月22日报学生工作组张先凌老师、王子琦老师处。学生工作组审核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根据学生工作组审核情况,按照学校分配的名额等额确定本学院推荐人选,并将评审结果在本学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评审结果提交给学生工作部。
(各年级分配名额见下表)
3.学校评审及报出发放阶段(11月1日-11月11日)
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整理各学院上报材料,报学校学生奖励评审委员会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评选结果报送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并尽快进行助学金发放。
二、注意事项
1.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必须是学校2022-202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为特别困难的可以申请一、二、三等国家助学金,认定为困难的可以申请二、三等国家助学金,认定为一般困难的可以申请三等国家助学金。
2.各年级需重视国家资助政策的宣传,将党和国家对高校学生的关爱传达到学院的每一位在校学生,尤其是脱贫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城乡低保学生、特困救助学生、孤儿学生、残疾学生以及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的学生。请各年级结合本年级特殊类型困难学生名单进行排查,杜绝学生因不知晓而未申请国家助学金的现象。
3.请各年级按照分配名额等额评选,国家助学金名额如有剩余请在10月22日中午12点前告知学生工作组张先凌老师、王子琦老师。
4.国家助学金将通过银行打款方式发放,请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学生于2022年10月25日前登录计财处网站核实、更新卡号,学校将依据计财处网站中登记的银行卡号为学生发放助学金,没有卡号或卡号不正确的,学校将无法为其发放助学金。
学生银行卡修改流程https://cwc.swjtu.edu.cn/info/1052/2242.htm
工作联系人:张先凌 87602887、王子琦 87603454,九里校区零号楼0620室
经济管理学院学生工作组
2022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