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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奖】经济管理​学院关于开展2023年度茅以升系列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学生工作组  日期:2023年09月22日  点击数:

经济管理学院全体研究生,2020、2021、2022级本科生: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3年度茅以升系列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茅以升科技教育基金会“茅以升铁道教育希望之星奖”奖励办法》(附件1)的相关要求,现开展经济管理学院2023年度茅以升系列奖学金的评选工作,具体事宜安排如下。本次评选工作在线下进行,评审结果以线下审批结果为准

一、 评选名额及要求

1. 茅以升铁道教育希望之星奖:我院可推荐名额为在读本/研学生1,具体要求见附件1。

2. 茅以升铁道教育希望之星奖学金评选在线下进行

二、 评选进度及要求

1.学生申请阶段(9月24日-27日)

学生下载申报书及情况一览表,如实、认真、规范、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并在申请截止时间内(9月27日17:30前)按照要求提交申请。若因申请人未按照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影响到评审工作,责任由学生本人承担

提交材料要求:

纸质材料: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一份,一并提交至各年级辅导员处。

➢《茅以升铁道教育希望之星奖申报书》(附件2)

➢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自行整理成册)

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987453875@qq.com

➢《2023年度茅以升铁道教育希望之星奖推荐学生情况一览表》(附件3)

2.学院评审阶段(9月28日—10月11日)

学院将严格按照学生申请、学生工作组审核、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评审的程序开展学院评审工作,并将评审结果在本学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评审结果书面材料整理汇总后报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学校评审推荐阶段(10月12日—10月19日)

党委学生工作部对各学院上报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汇总整理后,开展学校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相关奖项推荐人选资料报送至茅以升科技教育基金会参加全国评审,确定最终获奖名单。

三、注意事项

1.原则上,同一学生在同一学年内,各专项奖助学金之间,专项奖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综合奖学金不可兼得,同一批次奖助学金不能同时申请。

2.茅以升科技教育基金会“茅以升铁道教育希望之星奖”奖励办法中的“学习成绩专业排名30%”为“智育评价成绩专业排名前30%”,“综合考评成绩专业排名前30%”为“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专业排名前30%”。学生可登陆【扬华素质网-综合素质评价】版块查询成绩。

联系人:钟文婷

联系方式:028-87602887 

办公地址:九里校区零号楼0620办公室

 

                经济管理学院学生工作组

2023年9月22日